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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乃斐正统派对斋戒的判断
只还补不罚赎的是三件:
1、吃了没有营养的(不属食物的)东西,即人不作为食物的,不解决食欲的,人性不爱吃的东西。如:生米,生面,果核,泥土等,或让水或药流入肛门。
2、因教法许可的。如有病的人,旅行的人,被迫的人,错误吃了营养之物或药物(忘记的饱食,危重的服药不在此限)。
3、不完全的性欲,如摩擦,曳精等。
应还补后再罚赎的二件:
1、无教法许可的,而故意饮食、吞食属于食物的东西,或可以解决食欲的东西。
2、性交。
买克鲁海(憎恶的)的事:
1、无故尝食物(有故:如作厨者尝味,买食物的人怕买主欺骗的尝味除外)。
2、无故嚼食物(有故:如妇女为孩子嚼食物不属此)。
3、夫妻接吻,裸体相戏(若不引起性欲不属此)。
不属买克鲁海(憎恶的)的事:
1、点眼药。
2、不妨害健康,不妨害封斋的放血。
3、刷牙,为了小心不使用有香料的牙膏。
4、不过度地漱口和呛鼻。
5、做大净,或以湿毛巾,湿布蒙身取凉。
6、白天梦遗,滑精。
7、闻见花香和轻微的点香。
8、夜间性交。
准许开斋的事(但应还补)
1、封斋之人生了病,若继续封斋,病情会加重或拖延不愈,或害怕生命危险,害怕有重大伤害,可以开斋。
2、孕妇,哺乳怕伤害自己或小孩,都可以开斋。奶妈,乳母也一样。
3、旅行者,不觉困难,封斋为贵。真主说:“你们封斋对你们最好。”若有困难,开斋为贵。至圣说:“在旅途中封斋是不好的。”若有害健康,或有害利益而封斋是禁止的。
4、妇女封斋中来月经,生孩子,应当开斋。若不开斋是受禁止的。
5、不能忍受的饥饿。
6、长年不能封斋的老人(病人,困难者,无希望还补者)可以开斋,也可以罚赎,若供一位穷人一天的饭就算还补了一天的斋来罚赎。
如果不是上述原因,而故意开斋而坏的斋,罚赎是:坏一天的斋,接连封六十天斋,或供六十个穷人吃一天,或一个穷人吃六十天,但不能间断,否则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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